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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勇担当 司法护航山水美——汉中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作者:王远成、韩兆伟  发布时间:2024-07-26 16:52:46 打印 字号: | |

2024年7月25日下午,汉中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汉中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会上,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才介绍,一年来,汉中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初步形成了以“两屏多廊多点”司法保护为中心、向职能部门联动拓展和向区域流域法院协作拓展的“一中心两拓展”司法保护汉中模式。

一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或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回头看”,建立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台账,对长期未执结和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及时审查督办执行。

二是坚持以“两屏多廊多点”司法保护为中心,实现点线面整体推进。立足汉江及其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实际,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工作机制,发起并主办三省10家中院参加的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依托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守护朱鹮、大熊猫、羚牛、金丝猴等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建立生态保护联动机制等方式,协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三是坚持向职能部门联动拓展和向区域流域法院协作拓展,凝聚多元共治大合力。在与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同时,与陕川甘渝四省市10家中院建立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与陕豫鄂三省汉江沿线9家中院共同签署《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实现汉江流域法院首次全流域审判协作。

四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建设。出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司法助推汉中生态城市建设。设立“汉中三堰”司法保护基地和三国文化司法保护基地,守护历史文化遗产。

汉中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建军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以及矿产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汉中法院坚决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态度和决心。

下一步,汉中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提升“一中心两拓展”的环境资源审判汉中品牌影响力和司法服务汉中建设生态城市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跨区域流域法院审判协作及与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突破,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发布会由汉中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庞军权主持。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西部法制报、西部网、陕西网、汉中日报等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责任编辑: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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