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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 | 城固法院:“法庭+综治”多元调解让纠纷止于诉前
作者:城固法院李优 金甜甜  发布时间:2023-03-29 08:49:43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困扰我3年之久的婚姻纠纷3个小时就给解决了,不但为我们节约了时间,而且还省去了一笔费用,这样的纠纷解决方式真是快捷便利,我很满意”,手拿调解书的何某由衷地说道。

近日,城固法院龙头法庭依托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村委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将一起因彩礼问题引发的离婚纠纷化解在诉讼前。

案情概述

何某与杨某因彩礼问题产生婚姻矛盾,何某遂决定与杨某离婚,便携带民事起诉状到龙头法庭起诉离婚。法庭工作人员发现该案件系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且原、被告系同一乡镇不同行政村的村民,便启动家事纠纷诉前解决机制,向镇综治中心发出邀请,特邀其对此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镇综治中心指派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干部参与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经过调解人员两个多小时拉家常、话亲情、叙乡谊“本土式”调解,原本一见面就争吵不休的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中的“疙瘩”,彼此谅解,愿意接受调解并形成初步意见,随后经法官释法析理,何某与杨某最终就彩礼返还与离婚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庭经审查后以“诉前调书”形式出具了相应法律文书,并当场向当事人双方送达。至此,一起离婚纠纷不到3个小时就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城固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区位功能优势,主动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构建,依托综治中心力量,推动形成人民法庭、司法所、村委会“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将大量潜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源头。下一步,城固法院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充分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社会组织调解的职能优势,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大的司法便利。



 

责任编辑: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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