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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诈骗罪的成因及对策
作者:周晓慧 杨芳娟  发布时间:2018-06-05 09:00:07 打印 字号: | |

 据最新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6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在全国诈骗罪案件总量中占8.79%,与2015年相比,2016年案件量同比增长最快的3个地区是四川、西藏和吉林。2016年我院受理审结两起诈骗案件,其中一起是合同诈骗,被告人将政府换置的地基同时卖给第三方被害人,并且以地基存在纠纷为由分别让各被害人隐瞒购买地基知识,致使多人受骗;另一起案件以有资源开发矿产为诱饵,骗取同居女友资金高达36万余元。

从这几起诈骗案件中分析,有如下公共之处:

一、熟人作案,这两起诈骗案件中,购买地基的都是当地附近的村民,因为与被害人熟识,所以对被告人信任,缺少防范意识,导致多人受骗。第二起诈骗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同居关系,由于被害人过于信任被告人的花言巧语,导致自己受骗。

二、自身金钱欲望,贪小便宜,急功近利。合同诈骗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地基购买合同的成交金额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是因为低价格的诱惑,自以为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好处,才使得自己上当受骗。第二起诈骗受害者是因为相信被告人有金矿资源可以赚大钱的诱惑才使自己受骗。

三、自身防范意识不强。合同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完全可以事先去当地政府或者房管部门询问地基的流转权属问题,因为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才使得自己受骗。第二起诈骗案,被告人只是凭自己口述有金矿资源,被害人没有实地考察,就过于信任被告人的花言巧语,不仅让自己多年的积蓄被骗,还将自己亲戚朋友的大量资金被骗,直到意识到自己受骗要求实地查看金矿时,被告人害怕逃跑,受害人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文化程度较低,分辨能力差。这两起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多是小学文化,考虑事情不够全面,往往为了贪图小便宜,想挣大钱,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使得骗子能够乘虚而入。

五、诈骗犯骗术花招多,合同诈骗案件中的被告人在骗取多人签订合同时,告知各被害人自己的地基是抽签得的,别人也想要,为了避免麻烦,让购买地基的人为其保密,在手续办完之前不要告诉他人。被害人都信以为真,当另一受害者在询问这一受害人地基之事时,告知被害人虚假信息,使得多人受骗。

六、防骗法制宣传力度不够。我院辖区是山区县,地广人稀,人们日常接触诈骗案件和防骗的方式有限,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应该联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增强人们的防骗意识。

七、监狱对罪犯的改造力度和监管方式问题,诈骗犯罪属于高智商犯罪,在关押时应该分开关押,其中金矿的诈骗案中被告人是第二次再犯诈骗罪。在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教育中应该加强对这类罪犯的教育,进行心理疏导,培训多种技能,让他们重回社会后不再走上诈骗罪的道路,能够自力更生,能够更好的回归社会。

 

诈骗案件逐年增加,骗子的骗术花招让人防不胜防。但是只要始终谨记自力更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不劳而获,始终端正自己的心理,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最终才能避免自己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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