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从延安整风到党的十七大,我们党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三大作风”、“两个务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所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等优良传统和作风,都极大地推动着我们党所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案件难度逐渐增大,法律关系更加复杂的新形势,如何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尤其是队伍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法院领导班子面前的永久性课题。
一、我市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们从汉中法院的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全市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坚持为汉中经济突破发展的大局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显著的特点。一是质量与效率稳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333件,同比上升16.26%,审(执)结7777件,同比上升16.32%,结案率75.2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5.31%,审判工作呈现出受理案件数、结案数、结案率均上升的态势;二是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全市法院上报最高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399件,涉及特殊主体案件385件,共计784件执行积案已经全部执结;三是以“平安汉中”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抗震救灾斗争中,我们先后组织大批法官深入灾区,开展对重灾村的对口帮扶援建工作。全体法官牢记重托,不辱使命,与灾区人民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奋力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圆满完成了帮扶重建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生活的社会实践,广大法官对人民群众的生活有了最直观的了解,和当地村民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带来了思想上、感情上深刻的变化。许多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关注群众疾苦,更加注重群众感受,司法行为的人文关怀进一步彰显;二是进一步规范立案秩序,正确引导群众诉讼。中院和绝大部分基层法院都建成了立案信访接待大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一厅式柜台服务,切实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优质、高效、便捷、舒适的诉讼环境;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将法院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受理案件范围、受理案件条件、审理、执行程序等25项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推行的民商事、行政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法律文书上网公布两项举措,为推行“阳光审判”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四是完善便民措施,不断规范诉讼收费和司法救助工作,想方设法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保障了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坚持政治建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官干警中树正气、讲团结、干事业、谋发展、积极向上、争先创优成为主流;二是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在政治上爱护干警,在生活上关心干警。抓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对队伍中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及时应对,抓紧教育。对个别发生问题的干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偏袒护短。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不断改善干警的工作生活环境,凝聚人心,调动工作热情;坚持组织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内强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坚持以实绩和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引入内部激励竞争机制,坚持实行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政策,增强了队伍活力。
在肯定全市法院发展主流和队伍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队伍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表现在少数法官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敬业意识不强,不注重学习调研,不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要求,不熟悉国情、社情、民情,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二是工作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表现在少数法官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依然存在;审判作风不严谨、庭审活动不规范等现象引起群众不满;一些法官对群众的诉求和利益不够关心,导致案件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引发申诉上访;有的法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案结事不了,官了民不了”的情况仍然存在。三是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法官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业务培训滞后,难以满足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汉中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地域发展条件制约,有的法官创新意识不够,创新能力不强,满足于陈旧的工作思维模式,工作点子少、方法死,欠缺开拓创新能力。四是司法廉洁建设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表现在有的法官对自己要求不严,与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有待进一步规范。极个别法官把审判权、执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五是司法管理不能完全适应法院建设发展的新需要。近几年,全市法院在规范司法行为、加强职责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制度规范已比较健全,但执行不够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一些好的制度流于形式。同时在内部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死角和漏洞。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一些法官干警没有牢固树立起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能自觉改造主观世界,造成政治辨别力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产生偏差,在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容易受到影响;二是宗旨意识不强。一些法官干警缺乏奉献精神,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难解忧意识不够,没有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三是学习不够。一些法官干警平时对政治、业务学习不深、不透、不全面、不系统,总认为学习是软任务,不需要花太多的功夫;再者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没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四是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少数法官干警在廉政建设上对自己要求不严,存在一些不廉行为。主要是思想认识不足,认为一些小事不够违法违纪,进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二、加强我市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弘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形成有活力、有激情、能干事创业的良好思想作风。
(二)努力培养良好的学风。教育广大法官干警把学习作为一种使命、一种境界、一种追求,融入人生和事业之中。倡导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培养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育干警真正把学习作为一种职责,克服学习不持久、不深入、浅尝辄止,满足于以干代学和学习功利化、庸俗化倾向及学用脱节的问题。
(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继承和弘扬“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审判工作“五进”和征询旁听群众对案件裁判意见的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感情。特别是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都应深入到社区和农村就地审理,在群众中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良方。广大法官在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要注重向社会学习,向群众请教,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熟悉和了解当地社情民意、乡土人情和善良风俗,充分发挥公序良俗在协调处理纠纷中的作用,实现无隔阂地与群众沟通,打破司法神秘化,促进司法大众化,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同感。
(四)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一要作风正,为人正派、光明磊落、公道处事;二要作风实,说实话,察实情,办实事;三要作风细,抓住细节,落实细节;四要作风硬,自身硬朗,为人表率;五要作风严,要特别强调讲责任、扬正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德量人,以能用人,以勤识人,以廉择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五)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作风,注重个人修养、讲政治、讲操守、讲良知、讲道德、讲文明,严守司法礼仪,防止作风堕落,道德沦丧,风气腐化,形象不佳。
三、加强我市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解决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理论体系、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的问题。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使广大法官干警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司法为民意识和国情意识,进一步认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在理论上、政治上、感情上对“三个至上”更加认同,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忠实建设者和坚定捍卫者。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思路上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在具体工作上要做好“五个统筹兼顾”,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大目标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地将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结合起来,将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与司法价值的实现结合起来,将司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认真权衡个案的社会价值和利益关系,把握适当的司法尺度和裁判方式,使裁判结果尽可能地符合社会所公认的价值取向。尤其是在处理直接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新类型、敏感复杂和群体性纠纷上,要严格执行法律和有关政策,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审慎平衡各方利益,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引发负面效应。
第二,牢牢把握保障民生,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教育法官干警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第一、克服官僚主义作风,禁止“生、冷、硬、横、推”和刁难当事人等现象,增强司法的亲和力;第二、要在司法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注重体现人文关怀,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尊重和理解;第三、切实通过司法途径保障民生,认真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减免缓诉讼费、执行救助基金的兑现工作,做到司法利民、司法护民、司法便民、司法助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牢牢把握职业道德,始终坚持司法廉洁。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不断加大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教育广大法官干警严守职业道德,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谨言慎行,克己守法,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考廉、评廉和建立廉政档案等办法,有效防止法官在办案中的吃、拿、卡、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六个不准”的规定,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建立并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把从严治院与法官待遇从优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用制度架起反腐倡廉的“高压线”,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的“害群之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使胆大妄为、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第四,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始终坚持创新创优。要正确把握形势,研究新情况,思考新问题,确立新思路,推行新举措,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按照“四个一流”的总体要求,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加强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与探索,认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以提高司法质效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三五改革纲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和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营造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严明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首先要讲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讲组织纪律,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确保政令畅通;第三要讲工作纪律。要从工作秩序,工作环境,会纪会风、上下班考勤、着装等小处着手,下决心治散、治懒、治庸,保持法官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第四要讲审判纪律。继续深入开展“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等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审判行为,保证审判活动依法、公正、高效、文明进行。